项 目 |
质量要求 |
基 本 分:100分 自 评 分: 评委会打分: 得 分: |
1、熟悉委托事项的基本情况和法律规定; 2、根据委托事项,制订工作实施计划,经讨论或所领导批准后施行; 3、收集、整理有关规范性文本,并能提供外文翻释件; 4、能够及时应委托方要求参与谈判、调查,认真做好合同文本的起草和修改等法律事务; 5、能草拟具备程序规范、实体权益,与涉及资产重组、公司法律事务、投资、租赁、担保、金融证券、现代企业并购、融资等一系列问题的法律文书; 6、能对政府和事业单位的法律事务提供有效帮助; 7、能有效地参与民事、商事、司法调解,并能制订该些事项的法律文书; 8、积极有效地参与各类单项代理活动,如专利代理、注册事务代理、债权事务代理、公司事务代理等; 9、能有效地开展各种见证活动; 10、其它可以开拓的非诉讼法律事务。
|
上一条:暂时没有!
下一条:民事案件办案质量要求及评分记录